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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我市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工作

更新时间:2019-11-15 18:10:50 文章来源: 浏览量:2449 字号:【 【打印本页】

 按照国家禁化武办2019年履约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点企业的定向监管和指导,确保监控化学品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落实,1114日,稽查总队对天津浩元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监控化学品执法检查工作。

天津浩元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正式投产,从业人员85人,主要生产非离子型、阳离子型、阴离子型工业表面活性剂产品。该企业在2018年度《全国监控化学品年度统计报表》中宣布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车间1个,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1个,生产含磷、硫、氟化学品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1个,其生产的5种产品中三乙醇胺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执法人员现场调阅了该企业2018年度全年5种产品的生产报表,检查了三乙醇胺生产车间的相关设备、原料仓库、非离子车间、成品仓库,重点对第三类产品“三乙醇胺”生产情况和车间布置平面图进行逐一核实。经检查,该企业生产报表与申报数据一致,未发现新建、扩建、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未发现违反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证书管理的其他行为。

执法检查过程中,稽查总队向企业负责人宣贯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向企业专业解答了关于每年对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生产数据宣布情况的重要性和规范性等相关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增强禁化武履约工作的敏感性。同时,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指导员和监督员,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助推我市工业高效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