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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开展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0-11-07 00:41:45 文章来源: 浏览量:623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发挥综合执法效能,提高现场监察效率和监管水平,10月14日,稽查总队深入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综合执法分成四个小组,共涉及食盐、节能、清洁生产、电力四个领域,各检查组分别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接业务。

盐业执法组:检查了该企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等资料,深入盐场保护区实地检查,经检查:1.2020年食盐生产原料盐由该企业自产,销往我市共计10种的盐产品,产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2. 食盐生产卫生环境符合ISO22000标准;3.没有发现擅自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的行为;4.没有发现侵占、损毁盐场保护区的行为;5.没有发现侵害制盐企业财产设施的行为。

节能执法组:该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节能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和执行能源管理制度情况、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三项内容。经检查,企业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企业按期开展能源审计、热平衡测试和报送能源利用报告等工作。企业节能制度较为完善,建立并通过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成立了公司级节能工作组,设立三级节能管理网络构架,强化了主体责任,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但发现企业存在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电动机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整改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向企业提出建议,一是制定淘汰计划,开展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工作,提高能效水平。二是重点关注蒸汽管线保温和技术改造、水泵运行工况等关键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清洁生产组:现场检查了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原始材料情况,抽查了企业2020年1—9月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始数据,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及污染物的检测报告,发现企业污染物监测及时有效、原始材料规范真实,未发现违法行为。针对企业现状,提出建议:要强化源头减量和全过程控制,要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加强末端治理措施和源头减量措施的相互配合,合理制定综合解决方案,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源头减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全过程控制。

电力执法组:查阅了企业供用电合同和近期电费交费凭据,深入企业2号变电站现场检查,提出变电室孔洞用防火胶水泥封堵、灭火器不应扇盖帆布、加强计量表计安全防护等隐患问题,针对企业架空输电线路长的特点,提出强化对二级单位、子公司的用电安全检查指导,强化对盐田周围10千伏架空线路的巡视和保护等建议。

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稽查总队全体人员进行参观学习调研。参观了企业文化展,聆听制盐工艺经历沧海桑田的历史演变过程,近距离了解博大精深的海盐文化,感受制盐人在漫长的岁月里积淀出坚韧的意志和勤劳的品质;调研了长芦汉沽盐田,现场观看纳潮、制卤、结晶、集坨等制盐工序,亲身体验盐田资源保护,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的丰硕成果。

最后,各检查组向企业反馈了执法检查结果,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赵昌发总队长充分肯定了企业注重文化建设,强化食盐质量意识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并强调指出,对企业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有效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普法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搞经营,依法依规谋发展。希望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管理效能规范各项生产行为;注重内部能力建设,加强在岗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开展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不断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在执法实践中,积极践行服务为民的宗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