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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无线电“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3-12-25 14:10:16 文章来源: 浏览量:293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加强无线电管理,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台站设置及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行为,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我们开展了本年度无线电频率、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一、制定抽查计划

3月总队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按照比例要求共抽取设台单位5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10家,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和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维护我市空中电波秩序。

二、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于3月至11月,对5家无线电频率和在用台(站)使用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无线电设备的使用情况、频率指配情况、台站设置情况等。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6个行政区内的10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情况进行了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无线电发设备销售备案情况及在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情况。

三、检查结果

频率使用和在用台(站)检查情况。通过对5家设台单位开展核查、实地检查,主要结论如下:一是被检查对象在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工作方面,能够按照要求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二是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相关条件方面,具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相关条件;三是在执行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查情况。通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10家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开展现场检查,主要结论如下:一是被检查对象能够按照要求在工信部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办理销售备案并时更新备案设备信息;二是经营场所均能够主动标明备案主体编号或所对应的二维码;三是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均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

检查结束后均按要求回填公示信息、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主体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双随机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合力。

本年度无线电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无线电管理,为保障无线电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