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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与调研

更新时间:2019-07-15 22:42:50 文章来源: 浏览量:1885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做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7月10日,稽查总队深入津市敬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监控化学品执法检查工作。

该企业在2019年度《全国监控化学品年度统计报表》中宣布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车间数1个,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为2个,生产含磷、硫、氟化学品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数1个,共宣布10种产品,其中光气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培南类医药中间体属于第四类含磷硫氟的监控化学品。执法人员首先对企业生产资质和数据宣布工作进行现场核查:一是检查第三类、第四类含磷硫氟的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书,包含全部申报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二是重点核查了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所需原料液氯的车间原始操作记录,利用反应方程式计算物料平衡,与申报数据一致。三是比对车间成品入库台账,检查9种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核查日产量、月产量、年产量报表,无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的行为。最后,执法人员深入生产车间现场核查了合成反应釜车间、原料仓库、光气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未发现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并对生产车间平面图进行备案登记。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就接待国际视察相关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企业负责人介绍并讲解了敬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两次接待国际视察的工作经验和赴荷兰接受国际视察培训的学习体会。双方就国际视察重点注意事项和我市禁化武履约能力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执法人员提出召开国际视察工作专项培训会的建议,通过向已接受过国际视察的企业学习成熟的监控化学品管理模式和履约经验,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履约工作能力。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国际视察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禁化武履约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国际视察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