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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津南区水泥生产企业开展能耗现场监察

更新时间:2020-07-16 06:03:07 文章来源: 浏览量:809 字号:【 【打印本页】

 按照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要求,根据工信局工作部署,近日,稽查总队开展水泥行业能耗限额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现场监察,对坐落于津南区的天津大站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企业生产水泥产品为32.5和42.5两种型号,同时生产矿渣粉、砌筑砂浆等建筑材料。经现场查看,企业有两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水泥80万吨;水泥生产线磨机分别于2000年和2004年投入生产,每台磨机都配备高效选粉机。

经查看相关制度、文件、资料得知,企业设立了专门能源管理部门,并且采用了三级管理模式,做到能源管理工作层层落实;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齐全,电表进行定期检定和更换,生产采用计算机配料系统,正常生产时其配料称按计算机标定系统,每周标定一次,保证正常运行;企业持续开展节能改造工作,提高用能效率,2018年对矿粉生产线沸腾炉炉膛进行维修,提高燃烧热效率,2019年对立磨磨辊堆焊改造,提高台产,减少磨机、减速机等设备维修频次。

经查看企业能耗及产品统计台账,2019年生产水泥32.8万吨,消耗电力1031万度,依据《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的规定,核算该企业2019年两条生产线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均低于国标中的限定值。经翻看企业在用机电设备台账,现场抽查机电设备铭牌信息,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继续开展水泥生产企业能耗限额现场监察工作,发挥节能监察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作用,有效提高水泥企业能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