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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北辰区两家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更新时间:2020-06-17 16:19:52 文章来源: 浏览量:367 字号:【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我市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的监督管理,6月16日,稽查总队对天津诺力昂化学有限公司和天津诺力昂过氧化物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天津诺力昂化学有限公司和天津诺力昂过氧化物有限公司实际为一家企业,因生产经营原因注册为两家公司,该企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天津诺力昂化学有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40人,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1个,生产产品多达20余种,申报时统称为一大类:有机过氧化物,类别代码516,年生产能力8000吨,本年产量7860吨。生产本产品消耗的主要化工原料为甲乙酮、双氧水、环己酮,该产品属于第四类不含磷、硫、氟的监控化学品。天津诺力昂过氧化物有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90人,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车间1个,类别代码513,年生产能力11000吨,本年产量8316吨。生产产品消耗的主要化工原料为苯甲酰氯、过氧化氢、叔丁基过氧化氢、氢氧化钠,该产品属于第四类不含磷、硫、氟的监控化学品,目前均为正常生产状态。

一是对该企业进行了书面检查和设备设施的现场检查,检查了企业营业执照、宣布生产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天津市监控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对现场设备设施逐一进行核查后确认与其申报内容一致,无新改扩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设施,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在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报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纠正,企业负责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指导表示感谢。三是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执法人员向企业发放了《禁化武履约工作文件汇编》,并向相关负责人宣贯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了解目前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国家禁化武网站各项数据填报工作,建立健全原始数据保存管理制度,为企业宣布和接受视察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牢固树立执法服务企业的理念,按要求加强履约宣传,强化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对我市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的全覆盖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