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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会同滨海新区工信局对天津渤化永利化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0-07-01 06:26:30 文章来源: 浏览量:406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深入推进工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模式,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推动营商环境不断改善,6月30日,稽查总队会同滨海新区工信局对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工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

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共涉及监控化学品、节能、清洁生产、电力等4个领域,执法人员分为4个工作小组,分别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监控化学品执法工作组:一是开展书面检查。执法人员对企业宣布的7个生产产品的年度产量台账、原材料台账和原始生产数据报表进行检查,宣布数据真实准确,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对车间进行现场检查。企业共宣布3个生产车间,分别为甲醇、丁辛醇、醋酸生产装置。执法人员对照车间平面图,深入生产车间,对生产设施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新建、扩建、改建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行为,并对生产车间平面图进行备案登记。三是检查企业监控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度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仔细核查了企业全部生产产品数据申报情况、禁化武工作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夯实禁化武国际视察各项工作基础。

节能执法工作组: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部署要求,对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执行淘汰落后机电设备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纯碱、甲醇、工业冰醋酸3种产品2019年度能耗指标均达标合格;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成立了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定期开展能源审计,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在节能管理方面未发现违法行为,但发现企业违规使用253台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机电设备,执法人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提出立即制定淘汰计划开展淘汰工作的工作要求,同时对企业蒸汽统计不规范、计量器具配备率不达标、循环冷却水等载能工作折标系数取值不准确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清洁生产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清洁生产制度、原始材料情况,抽查了企业2020年1—4月原材料使用、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始数据,重点检查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及污染物的检测报告,发现企业污染物监测及时有效、原始材料规范真实,未发现违法行为。现场检查过程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清洁生产思想宣贯,对清洁生产概念进行解释说明,督促企业通过源头治污、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手段,实现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制度,制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明确清洁生产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以制度优势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电力执法工作组:深入企业110千伏中央变电站和35千伏机电中心分变电站开展现场检查,充分肯定企业技术人员配备、现场规范管理、设备检修校验等工作,针对企业电力系统等级高、范围大、设备多的特点,提出加强分变电站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用品配备、建立责任人公示制度等建议。

现场检查结束后,稽查总队领导及执法人员与滨海新区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有效的整改建议,现场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稽查总队总队长赵昌发对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要抓住“少数关键”,切实增强企业“一把手”法制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管理作用;二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强化企业制度管理意识,提升制度执行能力,把发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制度促治理、以治理促发展;三是提升素质能力,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四是营造法治文化,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企业法治阵地,提高法治意识,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企业负责人对稽查总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准专业的服务指导表示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加大工业领域综合执法监管力度,以提升执法管理水平为抓手,不断夯实我市营商环境的法制之基,为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