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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对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停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更新时间:2020-05-31 01:28:52 文章来源: 浏览量:4562 字号:【 【打印本页】

 为及时掌握监控化学品目录企业的生产状况,进一步规范企业停产关停和复工复产行为,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模式,4月至5月,稽查总队对我市8家停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一、我市停产企业基本情况

从管控级别上看,1家企业同时宣布第三类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其余7家企业均为仅生产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其中有2家企业产品为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从企业停产情况看,有4家企业正在进行车间工艺改造和自动化升级改造,待全部改造合格完成后即可恢复生产;有2家企业处于新工艺和新产品转型洽谈和实验期,生产车间和生产设施保存完好,老工艺生产线全部停产封存;有2家企业现已完全转成商贸型企业,生产车间内仅进行消防水联运,未进行生产,调配车间对购买的产品进行物理加工,不涉及化学反应和监控化学品的生产。总的来看,我市停产目录企业管控级别不高,但准备复工复产的比较多,而且各企业具体情况不尽相同,管控形式较为复杂。

二、现场执法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对照平面布置图深入生产车间对生产设施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生产设施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违法生产监控化学品和新建改建扩建用于生产监控化学品设施的行为。部分企业调配车间仅进行物理加工,不涉及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使用和经营,无违反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管理的行为。同时,执法人员对企业各种资质和平面布置图进行备案登记,并对生产设施现场情况进行音视频备案。经检查,8家停产目录企业填报情况属实,无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稽查总队将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对部分企业跟踪指导帮扶,强化普法宣贯和执法检查的有机结合。同时,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联系属地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实时信息,做好企业宣布情况及相关公开信息的日常跟踪,督促企业在发生停产关停等重大变化时及时变更宣布情况,妥善保存必要资料,着力抓好企业新产品申请、新工艺改造申请、生产特别许可证书更新换证、新建扩建改建生产设施等相关申请备案工作,保障企业依法依规有序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