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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总队疫情期间开展盐业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

更新时间:2020-02-29 19:20:43 文章来源: 浏览量:3670 字号:【 【打印本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保障我市疫情期间食盐供应需求和质量安全,227日、28日,稽查总队总队长赵昌发带队深入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盐天津市盐业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服务工作。

 执法人员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3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原料来源、执行食盐生产工艺和卫生标准、食盐产品出厂检验记录、食盐产品执行国家最新标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食盐储备和销往我市食盐品种进行登记备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响应和开展“保质量、保物价、保供应”三保行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制定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法人员检查了该企业全部车间生产线及库存情况,目前企业库存储量1.76万吨,其中日晒食用盐1万吨,精制食用盐0.76万吨,可保障我市食盐产品的正常供应。执法人员对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复工生产线进行实地查看,该企业目前已根据最新疫情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复工安排,全力以赴保障食盐和医用氯化钠原料盐供应,严格按照食盐相关标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放心、安全、优质、可靠的盐产品,加强对省级储备食盐的库存管理,时刻关注我市食盐市场供需变化,制定食盐紧急供应预案,坚决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中盐天津市盐业有限公司发挥线上线下优势,畅通物流运输,维护价格平稳,强化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确保食盐产品的供应需要和供应安全。目前该公司小包盐库存4662吨,能够满足我市市场50天销售量,市场供应平稳。赵昌发总队长对企业复工复产、物流运输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和沟通,并表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下一步,稽查总队将持续强化源头监管,切实增强食盐生产企业食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持续服务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切实做到防控疫情与复产保供“两手抓”“两不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